114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!
一、申請銀行: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
二、申請期間: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至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止。
◆網路: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8時起至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24時
止。
◆臨櫃: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至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止(每上班日
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)。
◆郵遞:113年12月26日(星期四)至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止(以郵戳為
憑)。
三、申請資格:
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,得申請本貸款。
◆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◆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14年1月10日止)。
◆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◆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注意!!!
◎已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
金者,不得申請。
◎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1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四、申請方式(請擇一辦理)
◆網路: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,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
銀行入口網站申請,依序填妥申請資料,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,網
路申請受理後即以電子郵件回傳受理成功訊息。
◆臨櫃: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,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
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。
◆郵遞: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,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
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,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,親自到
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、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五、應檢附文件(完成網路申請者除外)
1.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,並貼足郵票)。
2.被保險人印章。
3.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2份,以及健
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4.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,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六、貸款額度: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。
七、貸款利率:自撥款日起為年息2.165%,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
月第1個營業日公告調整。
八、還款方式:貸款期間3年,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,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
本息。
如借款10萬元,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80元,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
繳本息3,427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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