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!
申請銀行: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。
受理期間:113年1月5日(星期五)至113年1月19日(星期五)止。
申請方式:
1.網路受理:113/1/5 09:00-113/1/19 23:59 。
2.郵遞受理:113/1/5-113/1/19 (郵戳為憑)。
3.臨櫃受理:113/1/5-113/1/19 (營業日09:00-17:00)。
申請資格:(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)
1.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2.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13/1/19止)。
3.無欠繳勞工保險費。
4.未借貸本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者。
5.未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
金。
貸款內容:
貸款額度 |
每人最高新臺幣10萬元 |
貸款期間 |
3年 |
貸款利率 |
年息百分之2.04%,嗣後每年1月及7月第一個營業日,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+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年利率計算。 |
還款方式 |
由借款人之土銀存款帳戶按月扣繳: 前6個月:按月付息不還本。 自第7個月起: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 |
費 用 |
申辦本項貸款手續簡單,勿委託他人代辦,以免造成金錢損失。 (每人限申請1次) |
申請文件:
1.申請書。
2.掛號回郵信封(請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並貼足郵資)。
3.被保險人印章。
4.已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者:請攜帶(1)存摺,及(2)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
本1份。
5.未在本行開立存款帳戶者:請攜帶(1)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2份,及
(2)健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,辦理存款開戶手續。
6.委託親屬辦理者:請攜帶(1)委託書、(2)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、(3)戶
口名簿(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文件),及(4)受託人印章
、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俟核定通過後,再由本人檢齊相關文件
(參照本項1~5文件),親自到原申請分行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土地銀行客服專線(02)2314-6633 勞保局服務專線(02)2396-12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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