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縣手工藝業職業工會 函
中華民國109年2月25日
(109)高縣手藝工字第0231號
受文者:各會員
主 旨:本會夏季(4、5、6月份)勞保、健(眷)保費、常年會費(含互助金)等,即日起請持繳款通知單至鄰近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、OK)、郵局或至工會繳納。
依繳款期限內(109年3月31日止)繳交。暨憑繳款證明收據聯(當季)領取109年度「五一」勞動節紀念品乙份,惠請如期繳納領取,請查照。
説 明:
1.紀念品以現場為主,得任選一種,後者不得異議,期限109年3月31日止,逾期未領者,視同自願棄權,不得異議。
※憑繳費證明收據聯領取紀念品,收據聯遺失者,恕不受理。
※如需託運寄送者(運費自付),請於期限內事先電話通知工會,並先將收據聯(超商代收繳費,需有加蓋戳記)郵寄至工會,逾期不受理。
※108年12月31日前正式入會者得享權益。
2.繳費明細詳如背面繳款通知單。
3.本年度所得稅申報如需勞、健保費繳費證明者,請在4月10日前先電話通知本會,另再4月15日後至工會索取。
4.本次勞保投保薪資調整自5月1日至5月25日提出申請,逾期不受理,為保障其權益,請勿提早申請。
5.欲參加團體意外保險者,請於3月25日前繳納費用,以利作業。
理事長 黃 敏 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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